關于制定《司法鑒定法》的議案(摘要)
我國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員、司法案件逐年增長,然而,已經實施10多年的《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早已不適應當今司法鑒定的發展,出臺《司法鑒定法》已經迫在眉睫,勢在必行。為此,要求全國人大盡快制定《司法鑒定法》。
一、必須明確要建立統一的鑒定機構及鑒定人的資格標準化和管理制度,設定嚴格的行政許可和審批,明確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準入門檻和標準。
二、必須明確建立司法鑒定機構資質等級制度,建立嚴格的行業監管、懲罰機制。
三、明確應充分尊重當事人對異議鑒定的訴求、建立專家輔助人制度,建立法院與鑒定機構等管理部門的溝通、交流機制。
四、明確司法鑒定機構公益性司法服務的性質,制定全國范圍內統一、合理的收費標準,完善社會司法鑒定機構之間的競爭機制。
五、明確加強鑒定工作的監督,實行鑒定人出庭接受質詢制度,建立完善的鑒定結論的追責機制。
關于加快培育托育市場,盡快解決“入托難”,實現“幼有所育”的建議(摘要)
目前,全國嬰幼兒在各類托育機構的入托概率遠低于一些發達國家的比例,入托難,已成為各地面臨的共性問題。為此,建議全國人大以國家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我國托育的公共服務地位,以便實現“幼有所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