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浙江代表團舉行小組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我國最高權力機關,在國家治理的諸多方面,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其最主要,也與公眾關系最密切的職能領域,便是立法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在過去一年取得的立法成果,與新一年里的立法規劃,決定了社會大眾將會如何評價全國人大的工作表現,也體現著我國在全面依法治國上的發展近況。
會上,胡季強作了發言,他首先為本屆人大常委會加強和改進新時代立法工作及在法律監督創新等方面的工作點贊,同時,他結合自身參與《電子商務法》《藥品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制定和修改過程的經歷,對人大常委會充分聽取代表的意見和建議,為改革穩定發展提供法制保障,并充分體現立法程序的科學性民主性表示肯定。(以下為發言內容整理)
胡季強說,去年是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履職第一年,委員長今年的報告贏得了15次掌聲,充分說明了我們全體代表對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年工作的肯定,我完全贊同這個報告。同時,特別有感受的是以下幾點:
首先,順應改革需要,加強和改進新時代立法工作,及時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政策,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法制保障。如《外商投資法》的制定,從國務院提交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到第一次審議到此次提交二次大會審議,僅用了60余天,可見速度和效率之高。
同時,人大常委會充分聽取代表的意見和建議,一方面為改革穩定發展提供法制保障,一方面立法程序的科學性民主性得到了充分體現。如:
《電子商務法》是2013年我提出的立法意見,我參與了整個立法調查,參加了兩次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和法工委的會議,去年再次提出,最后在2018年9月,人大常委會法制委、法工委正式召開了定稿會,《電子商務法》終于出臺。
《藥品管理法》正在修改中,關于修改意見我也多次提出,主要是關于藥品許可人制度的推行。在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上,通過了用決定的方式在全國9個城市推行藥品許可人制度試點。去年人代會我又提出建議延期一年,常委會決定延期至今年的11月14日,2019年的藥品管理法的修改會與之做銜接,預計將在今年通過《藥品管理法》的修正案。
去年10月我列席了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農村土地承包法》,此次會上,我對農村土地承包的經營法審議稿提出了意見,認為集體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承包權、集體土地經營權三權應該分開,最后意見被采納。
此外,法律監督工作有創新、有特色,次數之多以及兩院單獨召開詢問的會議都是前所未有的,同時,代表聯系工作做得更扎實了,通過直接召集代表召開座談會,聽取代表意見和建議。
胡季強說,本屆人大常委會的工作比往屆有創新有改進有提高,順應了時代的要求,順應了改革發展的要求。在新的一年里,自己要更好地履職,集中精力審議好報告,盡好責任,實實在在地去推動解決改革開放穩定過程中需要解決的問題,這既符合中央要求,也順應人民的要求。